肛疼導致頭昏? 離婚反悔扯理由
中國時報 20100129【陳俊雄北縣報導】
離婚原因百百種,你聽過因「肛門手術痙攣,導致頭暈疼痛、意識不清」,進而在結婚一星期後簽下離婚協議的理由嗎?呂姓女子編排這些說辭,向板橋地院提訴確認婚姻關係存在,法官審結認為她的說法無稽,裁定二人已無婚姻關係。
呂姓女子在九十七年與郭姓男子登記結婚,但婚後剛滿一星期,兩人一起到板橋戶政事務所辦離婚。但呂女不久後反悔,以遭騙為由,向板橋地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。
呂女說,她因懷孕害喜嚴重,加上剛剛動過肛門手術疼痛痙攣,才在頭暈疼痛、意識不清下,被先生帶到戶政所糊里糊塗簽離婚協議書,且簽離婚協議時無證人在場,協議書上簽名是事先所為,故婚姻仍有效。
呂女婆婆庭訊指出,呂女和兒子結婚當晚,兩人在宴客會場大吵大鬧,兒子為挽留呂女,甚至當眾下跪;隔天呂女又猛打兒子頭部;之後幾天,媳婦白天睡飽覺,晚上淨和兒子上演全武行;呂女公公也說,媳婦婚後天天吵鬧,害兒子新婚不久丟工作,為此他才和老婆當離婚證人。
板院指出,離婚證人主要功用在證實當事人有離婚合意,因此簽名無須在證書作成時同時為之。呂女公婆雖未在兒媳協議離婚時在場,但已知兒媳確有離婚之意,事後簽名無礙效力;另呂女對說詞均無法舉證,審結裁定這對怨偶婚姻關係已不存在。